其實就有如他手中握著的她的心跳。
憑藉著信念,她漫長地等待了3年。
不斷堅信自己的直覺。
所有的事實都指向否定。
3年。去相信一個人還活著。
所有的事實都指向她不愛我。
只要我握緊了在手中的一切,
就像那鮮明的心跳一般燙手。
透著血管鼓動我的心跳一般。
不斷不斷地像是我的一部分。
我不停不停地告訴自己相信。
我只等待了1年。
其實也就只有1年。
我流的眼淚還不夠填滿太平洋。
所以根本不算什麼。
所有的一切都來自於信念。
就是信念。
就算妳已經不是以前那樣的妳,我全然不會在意。
我只想要愛妳的全部,新的妳舊的妳,全部都愛。
深深地,像是要把心掏出來加上妳的,一起吃掉。
一起舔著所有的傷痕我造成的妳造成的,甜甜笑。
我相信若我可以再次見妳,我還是會露出我最無害的笑臉。
就是只有pa看過的那個笑就是以前的照片都會出現的笑。
一直以來我都非常喜歡這張照片,
完全表現出我們的幸福不用修飾。
表露無遺,我們相愛得如此開心。
妳的笑容和我的笑容像是W掛著。
再2年,紐約等著我們。
妳不用等我,我自然會出現。
於是,一切又回到原點。
2005年11月13日 星期日
Faith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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