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5年11月2日 星期三
夠。
今天晚上我想我無法成眠,否則也會是微笑入睡。
那讓我想起在棺材裏被畫好妝的死人。
臉上腮紅過紅,擦著粉嫩脣膏的嘴角上揚,安祥入眠的樣子。
老實說我她媽的想要去大街上大吼,
因為我覺得體力過盛。
妳的感冒終於好了,我聽見的是不一樣的妳。
還是因為是在手機?
光是想像妳的表情,妳笑起來的樣子,我根本就無法再繼續深夜節目的演出。
一聽見妳的聲音就完全無力,只能莫名其妙地喘起氣來,
更不要說是見到面了。
我也不想要寫出這麼平實的文字啊,我也想要隱喻或是賦比興啥小的啊。
可是我腦袋一片混亂啊,炸開來的是一大堆發著光的笑臉啊。
為什麼相機只能夠擷取影像,如果可以我多想要把我現在的開心存起來。
每次看著妳的視窗都不敢講話,甚至還掛著一大串的禁言令就破功了。
只要這樣就夠了,就夠了。
我很滿足,也很開心。
我沒有自信知道妳是不是也是。
這篇實在太鳥了。
新名字不好聽吼,我自己也知道。
可是我覺得很有喜感啊,我本身是一個極具喜感的人妳都不知道。
就說我是深藏不露啊。
反正名字部分,妳有妳叫我的專有名詞啊。
夠了,我要的就真的只是這樣就夠了。
謝謝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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