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年1月9日 星期一
人前人後。
廣告人與設計人的路,一個作工一個撿去丟。
設計人在半夜畫出設計稿,沒天沒夜地拼湊出創意的最終理念。
或許華麗或許後現代美學,頭髮末端發出灰色的白,髮質粗糙且失去光澤,臉上都是青春痘。
廣告人穿著西裝筆挺光鮮亮麗,從小AE開始爬出來的魄力,
眼淚鼻涕對他們而言已經失去意義,嘴巴吐出謊言就和真實沒有不同。
他們把成品-也就是設計人顫著血的腦漿和唾液-用微笑和fancy的文字丟給廣告主。
廣告主大笑,啃食牛排或紅酒之後擦擦嘴角說了個「好」,於是廣告形成。
金錢花拉拉地掉入廣告人的口袋,而設計人沒魂沒夜換取到泡麵般的薪水袋。
怎麼說呢,我還是願意做設計人。
當我有幸能夠看著自己的廣告在電視播映、在捷運車站放射光芒、
或許在廣播聽見熟悉的slogan、在報紙上撫摸那粗糙的粒子、、、
我仍然感動,就算是泡麵也會格外可口。
我是變相的藍領,我辛苦耕耘之後沒有力氣喝水,
看著廣告人光鮮亮麗也無所謂,我穿著短褲汗衫留著眼淚拍照或移動滑鼠。
沒來由我就是勞碌命。
手心上面刻滿掌紋,指甲醜陋我媽常說我是乞丐,
那麼我也會是丐幫子弟,乞丐也要有形有格,我用我的手我的創意去打造我的每一分努力。
為何我還可以不開心?
我還是要選擇離設計人最近的那一條路。
吃苦也是自己甘願所得。
爆肝也是自己不願睡眠。
人前短衣短褲慘兮兮,人後面對作品笑嘻嘻。
我既然血液裡認同創意,我就必須扛起發揮創意之責。
即使辛苦我也不會退縮,這是我的宿命。
來吧修羅場!我等著迎接妳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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